规章制度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纸质图书征订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18 作者:图书馆新版 点击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纸质图书征订工作,优化我院纸质图书馆藏体系,提高资源建设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各类高等学校教材和图书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06〕1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纸质图书征订工作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纸质图书征订活动应当先论证、定计划,并且以现有图书馆藏资源体系为基础,适应我院教学、科研发展需求,按照优先满足重点专业需求的原则,结合各二级学院专业特点及师生人数,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条  纸质图书征订工作由图书馆采购小组负责,图书馆馆长担任组长,全面主持征订工作。

第二章  图书征订原则及范围

第四条  图书馆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与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专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学院纸质图书采购计划,经采购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图书馆需主动、及时了解出版信息,广泛收集书目,通过书目预订、网上预订、现场选购、邮购、馈赠、交换、征集等各种方式收集纸质图书资料。

第六条  图书征订需结合馆藏纸质图书实际情况,原则上按照学院开设相关专业所属类别总计占70%,社科综合类占30%的比例进行征订。需注重重要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注重本院及与本院相关的出版物和学术文献的收藏,逐步优化馆藏结构。

第七条  图书征订工作将纳入部门年度考核,各二级学院及部门应配合图书馆完成专业课程类、公共课程类、管理岗位类纸质图书的征订工作,各类图书征订负责人要求如下:

专业课程类图书征订工作由专业带头人(牵头人)负责实施,公共课程类图书征订工作由公共课程负责人(牵头人)负责实施,管理岗位类图书征订工作由职能部门档案员负责实施。

第八条  图书复本量标准

(一)使用频率较高的图书复本量为2-5册;

(二)精品、套装图书复本量为1册;

(三)外文原版图书复本量为1册;

(四)本院教职工主编的正式出版物复本量为2-3册。

第三章  图书征订要求及流程

第九条  专业课程类图书征订要求

(一)专业课程类图书种数=专业数量购书+学生人数购书

专业数量购书:原则上每个专业按照20门课程估算,每门课程选订4种;

学生人数购书:每20人选订1种,每个专业不低于10种。

(二)每种书复本量:原则上专业学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复本量按2册/种计算,在100~199人的复本量按3册/种计算,在200~399人的复本量按4册/种计算,在400人以上的复本量按5册/种计算。

第十条  公共课程类图书征订要求

(一)信息技术:选订50种,每种书复本量5册;

(二)体育:选订50种,每种书复本量5册;

(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选订50种,每种书复本量5册;

(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选订50种,每种书复本量5册;

(五)形势与政策:选订50种,每种书复本量5册;

(六)英语:选订40种,每种书复本量5册;

(七)数学:选订40种,每种书复本量5册;

(八)中文:选订40种,每种书复本量5册;

(九)心理:选订40种,每种书复本量5册;

(十)美育:选订40种,每种书复本量5册。

第十一条  管理岗位类图书(不含二级学院)按人均3种选订。

第十二条  在满足专业课程类、公共课程类、管理岗位类图书数量情况下,其他类图书根据图书年度预算经费,由图书馆统一选订。

第十三条  读者决策类图书,根据读者需求,由图书馆统一订购。

第十四条  图书馆采访人员每月月初将征订新书目发布到图书馆网站,同时将各类别图书已征订情况及征订新书目发送到各类图书征订工作相关负责人OA邮箱。

第十五条  各类图书征订工作负责人每月25日前将选定书目反馈给图书馆采访人员,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年度征订任务。

第十六条  图书馆采访人员根据《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规程》和本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对各部门反馈的选订书目,进行筛选,提请采购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后做订购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图书采购小组决定。

第十八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图书采购工作规程》(2010年规章制度汇编)同时废止。


附件:图书征订流程

 

附件

图书征订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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