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校财务处安排专人参加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沙坪坝区税务局组织的“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宣传培训”,为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全面推行做好各项准备。
本次培训主要针对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变化进行了宣传讲解:一是个税起征点有所提高,从原有每个3500提高到5000元,二是七级累进的级差有所变化,减轻了低收入人群税负,三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不再区分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四是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6项设立专项附加扣除,五是增加了反避税条款,将非法避税、偷税、漏税列入税法管理范围,同时加强了个税与个人信用、银行、交通、警方的联动,对有以上行为的人将加强限制和处置。
据了解,本次税法调整幅度大,将从今年10月开始试行,明年1月正式全面施行,各项实施细则及个人税务平台将在四季度陆续推出,财务处将及时整理相关政策,并做好宣传和落实工作。
(财务处供稿 责编/钟世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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