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工程
为更好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有效加强对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的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教学和办公环境,学校将于2019年4月1日起启用新版通行证,保卫处将在发放新版通行证时收回并停止使用旧版通行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二、办理地点:办公楼1105办公室。
三、办理好的新版通行证需放置在所属摩托车、电动助力车显眼位置,以便校园安保人员查验。严禁将通行证转借他人使用。
四、所有进入校园的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的行驶速度需遵守学校规定,并在指定区域位置停放,凡违反学校交通管理办法的,保卫处将收回通行证。
五、办理车辆通行证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各系部因公事需要在校园内使用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核盖章后交由保卫处审核办理;
2.本人摩托车驾驶证(电动助力车不需提供);
3.本人摩托车行驶证(电动助力车不需提供);
4.本人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
保卫处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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