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保卫处更换校内摩托车、电动助力车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人:保卫处 发布时间:2019-03-21 11:45 点击数量:

为更好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有效加强对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的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教学和办公环境,学校将于201941日起启用新版通行证,保卫处将在发放新版通行证时收回并停止使用旧版通行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9321日至331日。

二、办理地点:办公楼1105办公室。

三、办理好的新版通行证需放置在所属摩托车、电动助力车显眼位置,以便校园安保人员查验。严禁将通行证转借他人使用。

四、所有进入校园的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的行驶速度需遵守学校规定,并在指定区域位置停放,凡违反学校交通管理办法的,保卫处将收回通行证。

五、办理车辆通行证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各系部因公事需要在校园内使用摩托车、电动助力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核盖章后交由保卫处审核办理;

2.本人摩托车驾驶证(电动助力车不需提供);

3.本人摩托车行驶证(电动助力车不需提供);

4.本人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

                                                                                保卫处

20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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