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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5-02-25 16:17 作者:党委武装部、保卫处 点击率:

保卫处是学校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配合各执法部门维护校园及周边的公共安全秩序、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国家安全和校园政治稳定,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包括户政服务在内的各项安全服务,制定并组织落实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等。

1.负责收集掌握学校安全稳定信息,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做好政治保卫、国家安全等工作,当好党委、行政的参谋助手,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2.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相关处置工作。

3.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宣传,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为师生员工提供力所能及的安全服务。

4.牵头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三防”建设工作,防范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校园治安安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

5.对发生在校内的各类案件进行初期处置,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内的治安、刑事案件;调解处理校内治安纠纷。

6.开展校园巡查、门卫管理和重点要害部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校内重点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及危化品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防火工作制度和各项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和消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努力消除火灾隐患,及时扑救初期火灾;协助消防部门处置火灾事故和火灾救援工作。

8.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内交通秩序。

9.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户政管理工作。

10.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