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率:   时间:2023-03-22 09:08

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

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市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培育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成果,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依据《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相关事宜

1.立项范围:围绕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教育教学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在职业教育发展、人才培养模式、专业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建设的项目均可作为教改项目进行立项。(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2.项目类别:校级教改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应聚焦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促进职业教育本科和“双高”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教育教学信息化改革和继续教育改革、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技能型社会建设等职业教育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一般项目”可立足学校具体教育教学问题开展研究。

3.立项数量及类别:根据学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和实际需要及各部门申报项目的质量,确定立项数量及类别(含课程思政项目)。

4.经费资助:学校给予“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0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7万元。

二、名额分配

按照“限额申报、竞争立项、分类培育”的原则,综合考虑学校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和实际需要及各二级院部2023年教育教学拟完成重点任务情况,确定申报名额。(详见下表)

部门名称

申报名额

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

4

大数据与物联网学院

4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3

土木工程学院

3

资源与安全学院

3

财经与旅游学院

3

艺术设计工程学院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通识教育学院

3

体育教学部

2

职能部门

7

三、申报条件

1.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为本校在岗专兼任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教学改革实践经验;

2.已承担批准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但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参与此次申报;

3.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主要参与成员限(含项目主持人)5~7人;一位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总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含申请项目);参研人员总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经所在部门遴选审核后按照申报名额择优推荐;

2.申报项目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3.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4.已获得教学成果奖、教学改革研究及其他社科项目立项资助等情况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立项程序

申请项目经各部门审查合格后,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请项目的工作基础、研究内容、实施方案、取得预期成果及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提出评审意见。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推荐情况,择优确定项目立项,报主管校长审批后正式行文公布。

六、材料提交

1.请各项目主持人将申报材料上传至“教学类项目评审系统”,经部门管理员在平台审核后于4月5日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文件名格式为“教改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

2.请各学院、教学部全面审核申报材料,填写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于4月5日前将汇总表盖章扫描版、word版发送至教务处谢艳涛老师OA邮箱。

联系人:谢艳涛 夏虹毅 ;联系电话:61065961

                                                                                                          教务处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