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约
发布时间:2019-05-21 09:25 | 作者:cqviecwc | 信息来源:为你服务 | 浏览次数:
财务处服务公约
财务处是学院财务综合管理服务部门,服务宗旨是:为管理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为师生员工及客户服务,财务服务得到师生员工认可是财务人员服务的目标;为提高服务质量,特制订本服务公约。
一、树立财务为学院领导、学院各个部门及师生员工客户服务的宗旨。
二、准确及时为学院领导、业务部门提供相应财务信息,每月10日前向院长上报财务报表、每月10前向院级领导提供《财务预算(管理口径)执行报表》。重要会计事项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主动为学院各级领导提供日常管理信息,学院临时需要的管理资料,要及时整理、汇总、上报。
四、对师生员工热情、礼貌、办理业务要快捷准确,解答师生员工提出的问题要周到、耐心。
五、坚持“上午报账,全天收费”的工作制度和紧急业务特别办理的原则。月未30日编制财务报表、停止对外报帐。
六、师生待领款项,超过一周未领者,负责通知到本人或所在处室。
七、教职员工收入按学院规定日期及时处理并送交银行上卡(工资上卡日期为统发每月10日前、课时费每月15日前、岗位津贴等每月28日前),在工资上银行卡前后一天内将教职员工收入信息传校园网工资查询软件,方便查询。
八、财务处人员必须严守单位财务密秘,不得向规定以外人员泄露财务资料、数据等财务信息。
九、寒暑假安排职工值班,原则上办理职工借款、以及学院安排需紧急办理的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