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首页>规章制度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食堂日常管理奖惩办法

更新时间: 2024-12-11 15:30 浏览: 来源:基建后勤处

为了加强我校食堂的监管,规范食堂员工的行为,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现制定我校食堂日常管理奖惩办法。

一、食堂奖励

1.凡是获得市级表彰、区级及学校表彰的依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考评实施方案年度得分给与奖励(市级表彰加5分,区级及学校表彰加3分)。

2.食堂每年在学生食堂和特色档口分别评出一个食品安全奖、优质服务奖、饭菜质量奖,依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堂考评实施方案年度得分给与加1分奖励。

二、食品安全及清洁卫生

1.食堂用物资必须索取相应物品的质检报告,未按规定购买粮、油、肉、盐、调味品等的,第一次扣500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扣1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终止合同。

2.购买、加工、销售腐烂变质的物资,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第一次扣2000元违约金,第二次终止合同。

3.私自出售三无食品的,第一次扣2000元履约保证金并没收物品,第二次终止合同。

4.发现食堂食品变质、菜肴发霉、腐烂现象,视情节轻重,扣500-1000元履约保证金,由伙食科监督处置受污染食品。

5.经营期间出现食物中毒,由经营者承担民事、刑事及经济责任,扣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终身不得在本校内从事食堂经营。

6.凡由食堂档口购买的零星食堂物资,按规定索取当年的质检报告,未按规定索证的,责令改正并扣200——1000元履约保证金。

7.食堂档口按规定在开学前必须办理员工健康证,办证率必须达到100%。未按规定办理的,责令改正并按人头每人扣200元履约保证金。

8.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每天如实做好食品添加剂、购销台帐、销毁记录等登记,未按规定执行或不规范的,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扣100——1000元履约保证金。拒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9.经营期间发生火灾,由经营商承担民事、刑事责任,承担相应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扣1000-10000元履约保证金。

10.未关闭好门窗、电源的,每次扣50元违约金。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由经营者承担民事、刑事责任,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扣1000元。

11.经营期间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未经同意私拿公物、擅自处理的,按实物价值扣十倍的履约保证金。

12.经营期间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不符合要求,造成罚款,所有的罚款由本食堂经营商承担,视情节轻重扣1000-10000元履约保证金。

13.非食堂员工不得随意进出各自食堂加工区,发现有违规行为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200元履约保证金。

14.食堂人员在操作间工作或售饭时,必须衣帽整洁,发现一次不戴口罩、工作帽、不系围裙、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脏的,责令改正并扣50-100元/人次履约保证金。

15.食堂员工蓬头垢面,长头发、长指甲、有色指甲、手脏、戴戒指等行为的,责令改正并扣50-100元/人次履约保证金。

16.在操作间、餐厅随地吐痰、抽烟,除责令清除外每次扣200元履约保证金。

17.工作人员在食堂穿拖鞋、背心等,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元履约保证金。

18.售饭时不用食品夹、菜勺,直接用手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

19.食堂卫生区脏、乱、差,物品摆放无序,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500元履约保证金。

20.泡菜坛脏、坛弦水脏、臭的,责令整改并每次扣50元履约保证金。

21.食堂大扫除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500元履约保证金。清洁较差的,不得从事餐饮服务,违者扣500——1000元履约保证金。

22.学生食堂按规定时间开启纱窗(售饭前半小时),违规者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

23.熟食品出售前必须有员工看守,发现有无人看守行为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

24.食堂必须在承包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范围经营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0元履约保证金。屡教不改或拒不执行的,加倍处罚。

25.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未到达要求的学生食堂不得制作凉、卤菜,违规行为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0——1000元履约保证金。屡教不改或拒不执行的,加倍处罚。

26.食堂各档口发现一处卫生死角,责令改正并扣每次50元履约保证金。

27.不遵守先洗后切的加工程序规定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200元履约保证金。

28.肉不经洗刷加工者,责令改正并每次扣200元履约保证金。

29.菜洗不干净,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

30.菜墩不干净,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

31.垃圾不及时清理,垃圾容器脏,不加盖,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

32.毛菜间内摆放乱、菜品直接放地面,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

33.餐厅地面不干净,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500元履约保证金。

34.餐厅饭桌脏,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500元履约保证金。

35.蒸车、蒸盘不干净,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

36.面案不净,摆放乱,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

37.锅台、调料盘、灶具等器具不干净,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200元履约保证金。

38.切菜(肉)机、和面机、发酵机等机器脏、清洗不干净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500元履约保证金。

39.大、小面盆、菜盆等容器不干净,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200元履约保证金。

40.饮勺、菜勺不干净,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200元履约保证金。

41.货架、工作台、洗菜(肉)池、消毒池、洗手池等设施要保持干净,清洁卫生脏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500元履约保证金。

42.冰箱、保洁柜内脏乱、未按规定除霜或清洗消毒、生熟不分的,责令改正。第一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500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以上的1000元履约保证金。

43.操作间地面脏、有积水,物品摆放杂乱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200元履约保证金。

44.在操作间或粗加工间外择菜,在地上切菜的,责令改正并扣50——500元履约保证金。

45.售饭窗口玻璃、台面脏,摆放饭菜零乱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200元履约保证金。

46.主副食品差,馒头出现酸、黄、青、夹生,稀饭糊锅,菜咸淡不均,除向就餐者照价赔偿外,妥善处理好食品并每次扣50——200元履约保证金。

47.食品中有苍蝇、虫、杂物等,除向就餐者十倍赔偿外并处50——500元履约保证金。

48.餐、饮、用具末按规定消毒、登记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500元履约保证金。

49.餐厨垃圾、加工垃圾未按规定收集、处置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500元履约保证金。

50.购买破壳蛋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500元履约保证金。

51.有择菜不用容器、盛菜不用器具等不按食品卫生要求盛装食堂用物资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500元履约保证金。

三、库房管理

1.食堂库房物品杂乱无章,有变质、虫咬、鼠迹等现象,责令改正并每次扣100——1000元履约保证金。屡教不改或拒不执行的,加倍处罚。

2.库房严格执行“离地、隔墙”制度,按规定标明物资的品名、购买日期、保质期、联系方式等,未按规定执行的,责令改正并扣50——500元履约保证金。拒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四、饭菜质量

1.学生食堂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饭菜质量标准(食堂大厅公示),有违规的,责令改正并扣50——500元履约保证金。屡教不改或拒不执行的,扣500——5000元履约保证金。

2.学生食堂按规定在中餐和晚餐供应优惠菜和免费汤,不按规定执行的扣200元履约保证金。拒不整改的,加倍处罚。

3.民族食堂档口严格遵守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和加工程序,违规的,每次扣200——500元履约保证金。

4.特色档口的饭菜价格不能高于同区域、同档次餐馆的饭菜价格,违规的,扣100——1000元履约保证金。

五、劳动、生活纪律

1.食堂严格实行营业款统一管理(必须进入学校财务处认定的支付平台),除开学前后、停电或特殊情况外,未经伙食科同意,擅自收现金或进入未授权支付平台的,第一次扣500元履约保证金,第二次1000元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及以上2000元履约保证金。

2.学校重要活动、重要会议、重大检查等情况,食堂承包商和员工不参加会议、不参加活动、不做好清洁卫生和不办理伙食科交办的临时工作的,每次扣100——1000元履约保证金;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00——10000元履约保证金。

3.食堂承包商和员工不参加食品安全、消防、应急培训的,每人每次扣50——100元履约保证金。

4.开会迟到扣50元履约保证金,迟到半小时每人每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大小会议的,每次扣500元履约保证金。

5.上班期间喝酒,影响工作的,每次扣100元履约保证金。醉酒或造成事故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并扣2000元履约保证金。

6.食堂工作人员与师生发生争执、吵架的,每次扣500元履约保证金。发生打架的,每次扣5000元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民事及刑事责任,责令辞退员工。态度不端正的,加倍处罚。

7.若未按时供应饭菜,根据影响程度,扣2000至20000元。故意拖延行为的,扣20000——500000元履约保证金。

8.食堂承包商及食堂员工拒不服从学校各级部门管理,对管理人员辱骂、顶撞、故意刁难等行为屡教不改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00——1000元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

9.严禁聘用伙食科责令辞退的员工。若不按要求辞退和聘用的,扣500——5000元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10.有偷水、偷气、偷电行为的,责令改正并每次扣5000——50000元履约保证金。

11.食堂灶具用天然气气管原则上每年更换一次,确保无漏气、老化等现象,有违规行为的,责令改正并扣1000——5000元履约保证金。屡教不改或拒不执行的,加倍处罚。

12.食堂员工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的、违章乱搭、乱接、乱扔垃圾影响环境卫生的,责令拆除并每次扣200——1000元履约保证金。

13.食堂员工在宿舍因打牌、喝酒、吵闹等情况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每次扣200元履约保证金。

14.食堂员工因偷盗、打架、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000——10000元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责令食堂承包人辞退并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15.食堂各档口开学、放假和值班的时间由伙食科根据学校教学、行政、后勤工作的需要确定,不按规定执行的扣10000-50000元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六、管理程序和争议解决

1.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程序扣减:伙食科或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伙食科填写整改通知书并标明扣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送达食堂承包商→伙食科填写处罚单交财务处从其营业款中扣除。

2.处罚行为争议解决程序:伙食科或有关部门发现问题→填写整改通知书并标明扣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送达食堂承包商→食堂承包商对处罚行为有异议→向基建后勤处提交申诉→基建后勤处负责解决和答复。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印发


移动端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