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建设决策管理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 2024-12-11 15:34 浏览: 来源:基建后勤处
为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学校基本建设工作高效、有序、规范进行,结合我校基本建设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由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
1.校园总体规划、建设工程计划、资金平衡计划、年度工作计划。
2.江津教工住宅区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计划、资金平衡计划、年度工作计划。
3.项目立项和投资概、预算。
4.基本建设人员的调配、聘用、奖惩。
5.提交职代会或教代会讨论的相关事项。
二、由基本建设管理部门决定的事项
1.出台基本建设相关工作制度、规范、纪律。
2.向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提交基本建设建设工作人员的调配、聘用和奖惩方案。
3.向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提交基本建设管理工作重大事项。
4.确定招标工作中的事项,审定项目招标方案、招标文书。
5.确定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处罚意见。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