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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 2024-12-11 15:56 浏览: 来源:基建后勤处

为保障全校师生食品安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

学校食品安全主要负责人由校长担任,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全面履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能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正确处理食品安全与学校安全的关系、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关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考核,并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4.督促学校食品安全各岗位落实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5.组织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必需的经费和设施设备,新建或改建食堂时建设选址符合规范要求。

6.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贯彻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重要文件和会议要求。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点,及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8.部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工作,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及时组织开展应对处置。

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协助院长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具体承担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制度措施。

2.听取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学校餐饮、校内超市等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情况,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现场检查。

4.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5.组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舆情处置机制。

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基建后勤处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负责把学校关于食品安全会议的决定或校领导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落实到位。

2.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汇报机制,定期向校长办公会或学校负责人专题汇报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报告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

3.牵头编制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主要包括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食品原料采购与索票索证制度、库房管理制度、食堂设施设备及餐用具清洁和消毒制度、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有害生物防治制度等。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时,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自查,并根据实际进行修改。

4.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巡查,每学期对原材料供应商的货品质量进行现场抽查。

5.组织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学校分管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员

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员由基建后勤处生活服务科科长、总务科科长担任,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承担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具体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学校食品经营网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分析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每天对学校食品经营网点进行现场巡查,并把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落实到相应的从业人员并通报管理负责人督促整改。

3.每天对餐饮和超市的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坚决杜绝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对教师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4.监督各餐饮承包单位的运营管理,按时按质按量保证食堂一日三餐的正常伙食供应,不断提升质量,改善饭菜口味,做到菜品齐全,满足全校师生多样化的饮食需求。

5.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制定各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范措施,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6.每年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7.通过“重庆阳光餐饮”APP,检查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是否正常运行,随机查看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和从业人员操作规范,及时处理AI智能抓拍到的不规范行为或师生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

8.组织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在线考核。自觉参加上级部门食品安全培训和监督抽查考核,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进行食品安全警示性教育。

9.加强与监管部门的业务联系,积极主动报告自查情况,积极配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工作。

10.监督餐饮、超市采购的食材符合质量要求和不使用违规违禁食材,依法依规处置不合格或疑似不合格的食品。

五、学校餐饮、超市管理负责人

学校餐饮、超市管理负责人由承包单位法人担任,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具体管理工作。

2.负责餐饮、超市的布局符合规范要求。有合理的设备布局、空间布局和工艺流程,按专间要求管理备餐间并按规定使用。

3.负责餐饮、超市食品经营许可证持续有效,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按公示要求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4.负责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在学校显著地方设立公示栏,公开证照信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大宗食品采购信息、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量化等级等内容。

5.组织餐饮、超市从业人员每天开展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健康晨检并如实记录,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应立即要求停工并向上级报告,组织从业人员按进行健康体检。

6.审查食堂每餐菜谱,防止高风险菜品,防止剩菜剩饭给师生食用。确定符合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烹饪加工流程和方法,并监督从业人员严格按既定菜谱和烹饪流程进行加工。

7.确保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和辅助区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负责配备、更新、修缮设施设备,确保烹饪区、餐用具清洗消毒区、食品库房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8.每天对餐饮、超市各个从业人员操作过程是否规范进行现场巡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第一时间督促有关从业人员整改。

9.各餐饮和超市的食品安全员需保证采购的食材符合质量要求,严禁采购、使用违规违禁食材。

10.监督餐饮浪费行为和配备各类垃圾桶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垃圾分类。负责督促做好餐厨垃圾处置记录台账,并交具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11.完善“三防”设施,对食堂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的有害生物(如蟑螂、老鼠、苍蝇、蚊虫等)灭杀工作。

12.执行学校食堂安全保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后厨。

1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餐饮和超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自觉参加上级部门监督抽查考核并合格。

14.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履行学校餐饮、超市管理负责人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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