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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材料的样品选择、认质核价 管理细则(试行)

更新时间: 2024-12-11 15:56 浏览: 来源:基建后勤处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基本建设项目材料的样品选择、认质核价管理工作,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相关要求,以及《重庆工程职业技术技术学院基建、附属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材料是指构成基本建设项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工程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如电梯、电缆、配电柜、发电机组、网络系统、显示设备、广播系统及智能化系统、监控系统、瓷砖、套装门、消防设施设备等。

第三条  材料的选样工作流程:

1.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合同约定或项目实际需要,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应材料样品;

2.基本建设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审计部门集体选定材料样品并在样品上签字确认后封存;

3.基本建设管理部门会同审计部门负责检查项目施工现场使用材料是否与样品一致。

第四条  材料认质核价工作流程:

1.认质核价材料的范围根据施工合同确定。审计部门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申请的材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范围。

2.基本建设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网络及智能化等相关材料)、保卫处(监控、消防等相关材料)负责审核材料规格参数是否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并会同审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及施工合同约定,参与认质核价相关工作。

3.基本建设管理部门代表建设单位(业主、发包人)签发核价单。

第五条  本细则由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基本建设项目材料管理细则(试行)》(渝工程职院发〔2019〕74号)同时废止。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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