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2021年专升本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1-04-03 20:40

各学院及2021届相关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10号)文件精神,2021年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以下简称“贫困专项”),在专升本选拔计划中,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单独组织录取。学校现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对象

我市高校2021届高职(专科)毕业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二、补报名时间

2021年4月6日9:30至1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补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报考信息录入和报名考试费交纳,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报考。“专升本”考试报名网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考试报名费为140元/生,在考试管理系统中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缴纳。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在4月6日15:30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报名资格条件以及院校确认、资格审核等要求与渝教学发〔2021〕4号、渝教考发〔2021〕12号文件要求相同。

四、其他

(一)此前已报名2021年专升本考试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此次不再重复报名,这部分考生需在4月7、8日内(4月8日18:00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进行资格认定。二级学院教务科审核后,在专升本报名系统中进行标注,最终以市教委认定为准。逾期未认定或认定不符合要求的,将以普通考生身份参加考试选拔。已取得免试资格的贫困生、退役士兵考生中的贫困生,应参加相应专项计划的选拔,不再参加“贫困专项”选拔,如要参加“贫困专项”选拔,需向二级学院及教务处申请放弃其他专项资格,由学校在系统中标注。

(二)补报名考生考试时间与全市统考时间一致,相关考场安排及准考证发放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所有“贫困专项”考生的资格认定,以市教委最终认定名单为准。如不符合补报资格,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

(四)专本贯通培养项目毕业生已通过转段考核合格的,原则上不再参加“专升本”考试选拔。如有再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选拔,须放弃专本贯通培养项目并报所在学校二级学院及教务处备案,不再享有专本贯通培养项目升本待遇,造成遗留问题,学生自行负责。

(五)此次补报名工作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报名。

(六)各二级学院/教学点确认地点和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教务科

门牌号

联系

教师

办公

电话

手机

大数据与物联网学院

1305

文鑫

61065852

15520134211

资源与安全学院

5304

王颖

61065825

13667601907

财经与旅游学院

6304

唐代玉

61065861

15922658651

测绘地理信息学院

7308

刘林林

61065871

15923266100

土木工程学院

6208

何畏

61065435

13896004977

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

7203

墙月

61065830

15320899114

艺术设计工程学院

5402

李枭

61065891

13508340487

工商学校

工商校教务处305

颜学荣

47331120

13752930546

工业学校

工业校教工部3310

刘维胜

67520960

13527587105

教务处   

202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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