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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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2018-03-08 12:45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满足优秀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诉求,激发高职(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良好学风校风形成,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专升本”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和“标准明确、条件公开、程序规范、阳光操作”的要求,做到“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宁缺勿乱、确保质量”。

一、考试信息

1.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考生于4月13日下午1:30在3100报告厅参加考前诚信教育培训会,届时请考生持身份证准时参会,不得缺席,会后考生签字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

4月14日

4月15日

09:00-11:00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大学英语

14:30-16:30

计算机基础

2.选拔学校为我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任务的本科院校。独立学院、“985工程”和“211”学校不接收普通“专升本”学生。其他后续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教务处网页的通知公告栏。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3月9日至16日

2.报名对象:2018届普通专科毕业班学生(含“3+2”和“五年一贯制”毕业班学生)。我校重庆籍普通高职学历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于2017年退役,并在本市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市外生源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应征入伍退役士兵,按国家相关规定,回生源地参加选拔。

3.报名及缴费方式:3月9日至16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完成报考信息录入和报名考试费交纳,逾期则视为考生放弃报考。报名网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报名网页开通时间为3月9日00:00时,关闭时间为3月16日24:00时。

学生初次登陆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请立即修改个人密码请各位务必尽快登陆帐户修改初始密码,以保障帐户安全。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专升本和教师资格两项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322号),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费为140元/生,在考试管理系统中通过“支付宝”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缴纳。

4.资格审核:考生3月15日至22日上午11:00前(下午均不审核)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现场复核本人报名表中的所有信息。二级学院根据报名及缴费情况打印《“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所有完成网上报名及成功缴费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现场确认复核无误签字后方为报名成功,如有问题,应立即提请院校更正;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由院校为其设置相应类别的免试标记并做单独登记。我校重庆籍大专毕业退伍军人签字确认时需带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二级学院教务科复核,考生信息确认时间截止后,凡未完成院校确认且已经缴费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其已缴费用将在两个月内统一退还到原支付账户。

二级学院教务科办公室门牌号及电话一览表(所有网报考生需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报考资格及核对个人填报信息)

二级学院

门牌号

办公电话

联系教师

矿环学院

5208

61065828

王倩

机械学院

7203

61065830

毕玉

建工学院

6208

61065435

何畏

信息学院

1305

61065852

李青野

财贸学院

6304

61065861

盛艺菡

地测学院

7308

61065871

李冰杭

电气学院

5306

61065881

胡庆芳

艺设学院

5402

61065891

余海燕

三、资格条件

参与选拔的2018届毕业班学生同时具备下列(一)、(二)、(四)、(五)款要求的,即具备报考资格;同时达到下列全部要求的,即具备被选拔资格。

我校2017年重庆籍生源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应在市民政部门备案,且达到下列第(一)、(二)、(四)、(五)款要求,即具备报考和选拔资格。

(一)在校期间表现良好。若受过处分,截止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成绩优良。若考试考查课有重修或补考记录的,截止报名时,其重修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但自2019年起,参加统考科目考试的考生(含参加技能大赛但比赛结果未公布的)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其必修课成绩排名还需在所在专业年级排名前50%(含)。为落实国家政策和我市相关文件精神,对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和已获得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免试生,报名和被选拔时,不受本款要求的限制。

凡有专升本意愿者(含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及现场审核。

(三)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通过毕业离校审查。

(四)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五)自愿申请。

四、考试科目、成绩计算及免试条件

(一)统考科目级分值

1.文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工科类:《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各统考科目满分均为120分。

(二)统考科目考试大纲

2018年“专升本”考试大纲可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我校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查阅

(三)选拔学校,尤其是技术技能要求较高的学校,应当加强对接收学生技术技能和综合素质考核考查,考核考查成绩可计入总成绩,但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30%,作为录取依据。具体考核考查办法及占总成绩的比例由选拔学校规定,且必须在学校的实施方案中明确和对外公布,并报市教委备案。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3号)规定,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在毕业年级和应届高职(专科)学历应征入伍退役士兵(以下统称为应征入伍退役士兵考生)参加普通“专升本”选拔,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试参加选拔。对符合条件的,本科院校的学生原则上升本校相应年级专业本科班,高职(专科)学校的学生升市属本科院校的相应年级专业本科班。

(五)根据《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奖励办法》(渝教高〔2009〕77号)精神,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等部委组织实施的国家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者,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查,我委审核,可免试“专升本”,本科院校学生原则上升本校相应年级、相应专业的本科班,高职(专科)学校的学生升市属本科院校相应年级、相应专业的本科班。

(六)符合上述(四)、(五)项规定的学生,免试生除不参加“专升本”考试环节外,其他程序和环节的要求均按本文件规定执行,考生应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本校2018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应征入伍退役考生的资格审查由我校负责;重庆籍生源市外高校应届普通专科(高职)学历退役士兵的资格审查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

五、二级学院审核及报送相关资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各二级学院专升本负责人查看考生是否完成报名缴费工作,若已完成则点击审核并打印考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学院务必按报考资格要求认真审核:逐一核实考生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缴费情况,关键是核对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及报名照片的一致性,考生有无违纪处分或未撤销情况,课程成绩,不达要求均不给予审核确认通过,保持待审核状态,审核时间截止会自动转为放弃状态。二级学院将通过审核的报名表按专业、班级分好后统一3月22日交教务处1216办公室(学生资料一式四份,逐一审核通过的必须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志愿填报

(一)考生志愿的填报和推荐工作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由学生报名资格审查学校组织实施,其中,重庆籍生源市外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学历退役士兵考生,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今年志愿填报和推荐工作,仍在线下进行,相关要求与2017年相同。自2019年起,实行网上志愿填报。

(二)达到全市相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可在公布的全市高校拟接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中填报两个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调配(详见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

(三)对于无对口或相近本科专业的高职(专科)专业,暂不开展普通“专升本”工作。学生报名时,所在学校和考生务必了解相关学校是否有对口或相近的拟接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本科专业,如果没有,不要报名参考。

七、预录和公示

选拔学校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学校考核考查情况、平时成绩及表现,综合考虑,择优预录。预录时,按学生第一志愿学校专业及调剂、第二志愿学校专业及调剂、全市调剂的顺序,由选拔学校择优预录。今年预录的方式和要求与2017年相同,即仍按分散预录和集中预录两种方式进行,分散预录由选拔学校组织实施,集中预录主要针对全市调剂,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实施。预录学生名单由选拔学校和我校教务处网页和主要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起,实行网上预录,相应规则和工作规范,以市教委正式下发的有关文件为准。

八、备案、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待遇

(一)选拔学校应根据市教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二)经我市教委正式审核备案(以正式通知为准)后,由选拔学校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我校,由市教委校发送学生本人。

(三)普通“专升本”学生不得转学,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同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部长令第21号)关于“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的规定,选拔学校应在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位证书颁发按有关规定执行。选拔学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须知时必须明确载明以上内容。

(四)凡有未达到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即取消相应学生的相应资格,已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学籍,并依规依纪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收费标准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性质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专升本和教师资格两项考试收费主体及标准的通知》(渝价[2015]322号)文件标准,由市教育考试院收取。

十、加强工作监督和信息公开

我校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有关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本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全程监督。特别加强工作实施方案、志愿填报、预录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信息在本校教务处网页和学校主要公示栏内,公示普通“专升本”工作及参与学生相关信息,主要公示本校工作实施方案、考生成绩、分数线、预录学生名单、咨询和举报方式等信息,其中预录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和积极采纳。对学生、家长及群众的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要坚决纠正,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纪检监察审计处:023-61065911

教务处:023-61065960 023-61065961

十一、相关政策宣传

我校严格执行教委《关于切实加强普通“专升本”学生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渝教学〔2014〕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强对参与“专升本”学生及家长的教育引导。严禁教师在校园内举办“专升本”培训班、严禁教师直接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也不允许社会培训机构到校园及校园网上打广告、拉生源或组织培训等违规行为。对校园周边社会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将及时向公安、工商等部门举报。

部分社会培训机构对外宣传或广告承诺的所谓“包过班”、“VIP班”等,都是其自编自唱的商业行为。学生及家长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相关信息,不要相信社会培训机构以赢利为目的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避免产生无用无效培训的风险。学生及家长若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其调查处理。

附件1: 2018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科类及专业类别划分

附件2: 2018年重庆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考试报名表

附件3: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18年3月8日

附件1:2018年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科类及专业类别划分

考试科类(文、理)

考试课程

专业类别

专科就读专业

学院划分

文科

计算机基础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普通文科

会计(涉外方向)

财经与贸易学院

会计电算化

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

物流管理

营销与策划

艺体类

产品造型设计

艺术与设计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人物形象设计

园林工程技术

装潢艺术设计

装饰艺术设计

理科

计算机基础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普通理科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

地质与测绘工程学院

地质灾害与防治技术

工程测量技术

矿山测量

矿山地质

水文与工程地质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气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

矿山机电

汽车电子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数控技术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技术

安全技术管理

矿业与环境工程学院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矿井通风与安全

煤层气抽采技术

煤化工生产技术

煤矿开采技术

计算机类

计算机控制技术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系统维护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信息安全技术

移动通信技术

附件2

2018年重庆市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升本”申请推荐及

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表

姓 名

性别

民 族

近期免冠二寸

彩色照片

生源地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推荐学校

所学专业

专业类别

考试科类

专升本报名号

联系电话

考生性质(1.2项可同时选)

□1.毕业年级考生 □ 2.市内高校在校生退役士兵考生

□3.重庆籍市内高校毕业退役士兵□ 4.重庆籍市外高校毕业退役士兵

在校期间是否受过处分

□是 □否

解除处分时间

是否免试生

□是,已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是,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但成绩尚未公布

□是,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

□否

所修必修课成绩是否全部合格

(含重修或补考合格)

所修必修课程是否达到本校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 %(含)

在校期间成绩

(按要求提供,其中,必修课成绩必须提供)

受过何种奖励

(附相关证明材料)

(按要求提供)

志愿填报

第一专业

第二专业

是否服从学校内专业调配

第一志愿学校

□是 □否

第二志愿学校

□是 □否

是否服从全市调配

□是 □否

推荐学校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注:1.推荐学校审查意见,由学校“专升本”部门牵头进行考生资格及本表内容真实性的审查,如确认上传,即视为学校审查合格;学校可根据此要求,对校内相关工作进行规范。

2.志愿填报,在考生统考成绩公布后,按要求组织实施。

附件3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时 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1

3月6日

学院制定2018年专升本实施细则

教务处

2

3月9日-16日

学生网上报名

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

3

3月15日至22日上午11:00前,下午均不审核)

报考学生到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办公室,现场审核及签字确认

各学院、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部门

4

3月下旬

汇总各种报名表格和相关材料,材料数据报送

教务处

5

4月13日 下午1:30

在3100报告厅参加考前诚信教育培训会,会后签字领取准考证

教务处、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6

4月14、15日

全市统考

教务处、纪检监察部门等相关部门

7

4月下旬

统考成绩公示

教务处

8

5月上中旬

选拔学校加试考核考查、预录及公示

选拔学校、教务处

9

5月下旬

学校上报预录学生备案名单及相关材料

教务处

10

6月上中旬

市教委下发备案文件此项工作

市教委、教务处

11

6月中旬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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