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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8-19学年第2学期14-18周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19-06-24 10:36 浏览: 次 来源:

关于开展18-19学年第2学期14-18周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学校将于20196250点起,在教学云平台发起本学期第三次评教、评学事项,现将本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
学生评教

请各二级部门、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老师通知学生在教学云平台上客观公正的完成对14-18周所上课程的评教,每门课程评教一次。

2.教师评学

请任课教师在教学云平台上对自己授课班级的学生进行评学,每个班级评学一次。

3.同行互评

为保证同行互评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请全校专兼课教师(含专兼职督导)在听课结束后,及时、如实填写听课信息,客观公正进行互评,多提帮助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与建议,可上传听课图片佐证。本次同行互评仅能上传14周及以后的听课记录,须在本次互评截止时间前完成。

4.截止时间

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同行互评的截止时间为2019782400点。

5.工作要求

截止时间到,学生评教参评率未达到85%的院部,将进行全校通报;教师评学率未达100%的院部将进行全校通报;同行互评次数参照《干部和教师听课管理规定》,若发现教师弄虚作假,将按《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严肃处理。

请各部门、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老师,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次工作,共同为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实施做出贡献。

        

                                     质量管理处

                                     2019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