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关于2019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2019届毕业生:
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重庆市将对2019届毕业生实施求职创业补贴,现将我校对于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求职创业补贴对象及标准
我校2019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满足以下其中之一的,即可申报。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
6.特困人员毕业生
每人一次性补贴800元,以上几类人员不得重复享受。
二、网上申请
1.注册账号
1、登录“重庆市就业网”(http://cqjy.cqhrss.gov.cn)求职补贴系统注册。或者“重庆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填报《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个人用户注册——→确认网络协议书——→填写注册信息——→注册成功
2.填写自己详细内容
毕业生根据补贴对象,填写自己详细的内容。要求做到内容详尽,不能简写或简称(如学校、院系、专业、银行)——→提交审批后,系统自动导出一张申请表,打印三份,并经学生本人签字。见附件1
备注:银行卡一定要是本人的重庆市的建行卡(发放补贴)
三、提交纸质材料:首先需要提交网上申请导出的申请表(二份),然后根据申请的不同类别提交相关的纸质材料(一份)。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市内户籍: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学生本人未享受低保,属于低保家庭,需在系统中填写法定抚养人信息,并提交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
市外户籍:低保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加盖鲜章)。
(二)残疾毕业生
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生可由院校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到款页面截图纸质材料。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贫困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扶贫部门加盖鲜章),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
市内户籍: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见附页。
市外户籍: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加盖鲜章)。
(六)特困人员毕业生
市内户籍: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学校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市外户籍: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学校核对原件,提供复印件)。
上述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可为户口薄复印件(户主与申请人两页)或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申请后的学生打印纸质材料二份签名后和你所申请的补贴类别纸质材料一同交到办公楼招生就业处熊老师处(1119)。
四、审核、公示及补贴的发放
学校按照申请表和材料再次逐一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采取抽查的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市财经局将求职补贴资金拨付给学校后,招生就业处立即办理手续,由财务处将补贴发放到学生所填申请表的账户中。
五、时间要求
1.市就业局开通网上申请日是2019年1月1日起,应届毕业学生才可以申报,申报截止时间:3月5日16:00,五天的初审公示。
2.学生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10日16:00。
以上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1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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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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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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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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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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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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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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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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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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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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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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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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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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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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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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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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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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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抚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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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抚养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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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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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明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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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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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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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申请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如有隐瞒或虚构造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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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生符合享受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政策,同意申报。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 本表一式3份,申请人、院校、市人力社保局各1份。
2. “★”栏由重庆户籍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填写(其他学生不填写);“▲”由贫困残疾人家庭、残疾学生填写(其他学生不填写);“●”栏由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学生填写(其他学生不填写);“▼”栏由市外户籍特困人员学生填写(其他学生不填写)。
附件2:市内低保学生证明
法定抚养人证明材料
兹证明 (身份证号: )是 (身份证号: )法定抚养人。
特此证明。
法定抚养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安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市外低保学生证明
证 明
兹证明:学生 (身份证号: )是我县 家长 (身份证号: )低保家庭成员,且该家庭享受了2018年第一季度的低保。
特此证明。
区县民政局(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