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制度

学习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0-04-28 点击量:

学习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鼓励广大同学在学习上刻苦努力,追求上进,学校设置学习单项奖学金,包含学习优胜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交换生专项奖学金等。

(一)学习优胜奖学金

1.学习优胜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班级每学期学习成绩排名第一名(包括并列)的学生(该学期所有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学习成绩排名以加权平均分(不含选修课)排名为准。

2.学习优胜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人奖励1000元。

3.有旷课行为、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或所受纪律处分未解除者不得获得学习优胜奖学金。

4.各二级学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将本学院上学期学习优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交学生处,学生处复核后组织发放。

5.各二级学院在上报学习优胜奖学金获奖名单前,应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三天。

(二)学习进步奖学金

1.学习进步奖学金用于奖励各班级每学期学习成绩排名比上一学期排名进步最多的2名学生(该学期所有考试考查科目均无补考且进步名次10名及以上),学习成绩排名以加权平均分(不含选修课)排名为准。

2.学习进步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每人奖励600元。

3.有旷课行为、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或所受纪律处分未解除者不得获得学习进步奖学金。

4.如无满足评选条件的学生,该班级应放弃学习进步奖学金评选。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追回奖学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5.各二级学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将本学院上学期学习进步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交学生处,学生处复核后组织发放。

6.各二级学院在上报学习进步奖学金获奖名单前,应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三天。

(三)交换生专项奖学金

1.为鼓励优秀学生积极参与境外交换生学习,学校特设置交换生专项奖学金(详见《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专项奖学金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交换生专项奖学金从交换生缴纳的学费中提取奖励给交换生本人,奖励金额为交换生交流学习时间对应该生本学年缴纳的学费,按月计算。

2.凡通过学校选拔参加境外交换生学习的学生,按规定完成交流学习计划并考核合格后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供每批次交换生专项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及奖励金额,学生处复核后组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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