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 【喜报】我校人事人才工作获重庆市... 2025-03-15
- 【喜报】我校汪应教授获国务院政府... 2024-12-24
- 学校举办2024年新进教职工校内... 2024-09-04
- 我校专业课教师赴新加坡研修顺利结... 2024-06-17
- 学校举办2024年高校教师岗前培... 2024-03-22
根据《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我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公布如下,资格初审合格名单请见附件,如有任何疑问,请在2018年6月7日8:30-11:45,13:30-17:00致电学院人事处023-61065931,023-61065910,同时将资格复审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做如下通知:
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还须通过资格复审来予以确定。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2018年6月7日、6月8日或6月11日工作时间持以下材料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江津校区五三楼(二号办公楼)一楼人事处(2111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未提供完整资格复审材料的应聘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1.应聘人员签字且经所在单位盖章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查询后,以PDF文档打印);
4.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
5.学生证和《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
6.所在单位盖章的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在职人员)。
7.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材料等所有证明符合应聘岗位“其他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 资格初审合格名单.xlsx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