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馆须知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3-18 作者:图书馆新版 点击率: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为加强图书馆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的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馆内安全保卫的有关制度,建立和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每个工作人员是本馆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应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破坏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正常运作和急时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日的安全负责制度,遇到问题与突发事故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校领导报告,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三、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未经允许,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及其他可燃物品。

四、经常检查空调等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电器开关和照明设备与图书、资料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五、每天闭馆前,当班值日工作人员必须对图书馆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工作,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六、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各组组长为所管辖范围的消防器材管理员。全馆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消防学习和演练,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七、节假日期间,当天值班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八、图书馆的门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外借给家属、亲友、同学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