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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我校项目采购制度培训会在一会议室召开。副校长李海燕、纪委书记肖中瑜,国资处、财务处、纪检处等部门负责人及二级学院、教学部、相关职能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会,培训会由副校长李海燕主持。
会上,学校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张秉贵对2018年度采购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 纪检处处长陈文彬表示要明确相关采购人员责任划分,提高采购风险意识。
副校长李海燕对采购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将严格执行采购工作中的“十不准”标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二是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采购工作,规避风险;三是要求采购人员增强责任意识,提高采供工作质量。
最后,纪委书记肖中瑜强调了采购工作中的纪律问题,提出要严格按制度办事,禁止设置排他性参数,树立风险意识,保证学校采供工作顺利进行。
培训会现场
(供稿:国资处/摄影:熊一如/责编: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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