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期30号)关于开展2020-2021年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12-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制度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0/2021学年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有关要求及名额分配下发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名额分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市属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名额控制数和资金清算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9〕32号)要求,针对2019年秋季扩招学生定向增加国家助学金名额一等28个,二等69个,三等42个共139个。由于2019年已使用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名额一等10个,二等36个,三等15个。现剩余一等18个,二等33个,三等27个。
秋季扩招助学金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学生人数 (扩招学生) |
一等助学金名额 |
二等助学金名额 |
三等助学金名额 |
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 |
92 |
5 |
10 |
9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2 |
0 |
0 |
资源与安全学院 |
201 |
11 |
23 |
18 |
艺术设计工程学院 |
2 |
0 |
0 |
0 |
合 计 |
297 |
18 |
33 |
27 |
※说明:“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4300元,二等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3300元,三等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2300元。
二、 工作安排:
(一)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11日15点前将本学院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交学生处,所有纸质材料交邓倩老师处,电子文件通过QQ发送给邓倩老师。
(二)各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汇总表(秋季扩招)》一份(附件2);
2.每名初审合格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秋季扩招)》一式一份。(附件3);
(三)表格填写说明:
1.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表格填写说明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秋季扩招)》除签名落款部分必须手写外其余部分均使用打印。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秋季扩招)》中院(系)、专业两栏均必须填写学校统一规定的院(系)或专业全称(有专业方向的用括号注明);助学金等级请统一使用“√ ”(使用“插入特殊符号”功能可实现)符号表明;入学年月应填写“20XX年X月”;请按照第一关键词“专业”、第二关键词“班级”的顺序排序。
(3)请务必保持表格原有格式,不得删减、修改表格。
(4)与汇总表同时上报的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号必须为本人建设银行卡,上报卡号时中间不能出现空格,请勿添加其他标点符号。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无迟到、早退及旷课现象。
(7)不抽烟、无晚归寝及夜不归寝现象。
(8)言行举止文明,无着装不文明、说脏话、男女交往不文明等现象。
(9)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勇于承担重任,具有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精神。
(10)具有我校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学生。
(五)学校在复核和公示过程中发现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审合格学生中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该生名额,由学校另行分配,不再返回所在二级学院更换。
(六)对于评审条件符合要求,但学校在审核中发现申报资料内容、格式等要求不合格者返回所在二级学院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整改后未按规定时间再次上报的取消该生名额,由学校另行分配,不再返回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再次整改。
三、特别注意事项: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在评定工作中须特别注意防止以下情况出现,如有违反将按照市教委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1.奖励对象不符合基本条件;
2.未及时向受奖励学生发放奖金;
3.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励金;
4.截留、挤占、挪用奖励资金;
5.对国家奖励资金进行二次分配。
附件1:全校秋季扩招学生名单
附件2: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秋季扩招)
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秋季扩招)
学生处
2020年12月2日
(2021上期30号)关于开展2020-2021年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0-12-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制度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0/2021学年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有关要求及名额分配下发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名额分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市属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名额控制数和资金清算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19〕32号)要求,针对2019年秋季扩招学生定向增加国家助学金名额一等28个,二等69个,三等42个共139个。由于2019年已使用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名额一等10个,二等36个,三等15个。现剩余一等18个,二等33个,三等27个。
秋季扩招助学金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学生人数 (扩招学生) |
一等助学金名额 |
二等助学金名额 |
三等助学金名额 |
智能制造与交通学院 |
92 |
5 |
10 |
9 |
土木工程学院 |
2 |
2 |
0 |
0 |
资源与安全学院 |
201 |
11 |
23 |
18 |
艺术设计工程学院 |
2 |
0 |
0 |
0 |
合 计 |
297 |
18 |
33 |
27 |
※说明:“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4300元,二等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3300元,三等助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2300元。
二、 工作安排:
(一)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11日15点前将本学院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交学生处,所有纸质材料交邓倩老师处,电子文件通过QQ发送给邓倩老师。
(二)各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二级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汇总表(秋季扩招)》一份(附件2);
2.每名初审合格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秋季扩招)》一式一份。(附件3);
(三)表格填写说明:
1.秋季扩招国家助学金表格填写说明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秋季扩招)》除签名落款部分必须手写外其余部分均使用打印。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秋季扩招)》中院(系)、专业两栏均必须填写学校统一规定的院(系)或专业全称(有专业方向的用括号注明);助学金等级请统一使用“√ ”(使用“插入特殊符号”功能可实现)符号表明;入学年月应填写“20XX年X月”;请按照第一关键词“专业”、第二关键词“班级”的顺序排序。
(3)请务必保持表格原有格式,不得删减、修改表格。
(4)与汇总表同时上报的学生本人建设银行卡号必须为本人建设银行卡,上报卡号时中间不能出现空格,请勿添加其他标点符号。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无迟到、早退及旷课现象。
(7)不抽烟、无晚归寝及夜不归寝现象。
(8)言行举止文明,无着装不文明、说脏话、男女交往不文明等现象。
(9)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勇于承担重任,具有吃苦耐劳、认真负责的精神。
(10)具有我校学籍的中国籍在校学生。
(五)学校在复核和公示过程中发现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初审合格学生中有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该生名额,由学校另行分配,不再返回所在二级学院更换。
(六)对于评审条件符合要求,但学校在审核中发现申报资料内容、格式等要求不合格者返回所在二级学院给予一次整改机会,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或整改后未按规定时间再次上报的取消该生名额,由学校另行分配,不再返回所在二级学院进行再次整改。
三、特别注意事项:
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在评定工作中须特别注意防止以下情况出现,如有违反将按照市教委规定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1.奖励对象不符合基本条件;
2.未及时向受奖励学生发放奖金;
3.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励金;
4.截留、挤占、挪用奖励资金;
5.对国家奖励资金进行二次分配。
附件1:全校秋季扩招学生名单
附件2: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秋季扩招)
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秋季扩招)
学生处
2020年12月2日
地址:中国·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111号
邮编:402260
招生咨询:023-61065333 023-61065444
就业咨询:023-61065858
制作维护:众望升腾科技有限公司
渝ICP备050089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