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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学年下期第9号(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2017/2018学年学习综合奖学金评选和2017/2018...

2018-03-27 cqviexsc

原文下载: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1718下09号).doc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2017/2018学年学习综合奖学金、2017/2018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2018届毕业生2017/2018学年学习综合奖学金评审工作

1.参评对象为2018届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生;

2.甲等: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体育考核达标,2017/2018学年上期加权平均分(不含选修课)排名列全班总人数的15%以前;获奖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4%;

3.乙等: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体育考核达标,2017/2018学年上期加权平均分(不含选修课)排名名列全班总人数的25%以前;获奖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6%;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奖学金:

(1)上学期学习成绩(含所有考试和考查科目的成绩)有补考;

(2)上学期德育考核在良好以下者;

(3)体育未达标者(因病或免休体育者降低享受等级);

(4)学期病、事假超过两周者;

(5)当年度受过纪律处分或上年度所受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6)休学期间。

5.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日前将《学习综合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1)电子表格发送到学生处李科君老师处,《学习综合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1)和《学习综合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交学生处李科君处。

二、2017/2018学年学费减免工作

(一)减免基本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表现较好,无任何违纪行为或处分记录。

2.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或勤工助学活动。

3.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难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生活节俭,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

(1)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2)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3)少数低保、建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4)因本人重病、家庭突发变故等其它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3),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低保、建卡、残疾证或孤儿的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确认书等,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获奖情况等)。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控制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千分之五,并按照学费减免条件的相关规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讨论。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各二级学院审核基础上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4.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到学生处李科君处。

三、工作要求

1.奖学金评定应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申报奖学金同学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上报学生处,该项工作将作为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体现了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审核评定工作。

附件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doc

附件1:学习综合奖学金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2:学习综合奖学金审批表.doc

学生 处

2018年3月22日

·2017/2018学年下期第9号(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2017/2018学年学习综合奖学金评选和2017/2018...

2018-03-27 cqviexsc

原文下载: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综合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1718下09号).doc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8届毕业生2017/2018学年学习综合奖学金、2017/2018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2018届毕业生2017/2018学年学习综合奖学金评审工作

1.参评对象为2018届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生;

2.甲等: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体育考核达标,2017/2018学年上期加权平均分(不含选修课)排名列全班总人数的15%以前;获奖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4%;

3.乙等: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体育考核达标,2017/2018学年上期加权平均分(不含选修课)排名名列全班总人数的25%以前;获奖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6%;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奖学金:

(1)上学期学习成绩(含所有考试和考查科目的成绩)有补考;

(2)上学期德育考核在良好以下者;

(3)体育未达标者(因病或免休体育者降低享受等级);

(4)学期病、事假超过两周者;

(5)当年度受过纪律处分或上年度所受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6)休学期间。

5.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日前将《学习综合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1)电子表格发送到学生处李科君老师处,《学习综合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1)和《学习综合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后交学生处李科君处。

二、2017/2018学年学费减免工作

(一)减免基本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表现较好,无任何违纪行为或处分记录。

2.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或勤工助学活动。

3.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难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生活节俭,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

(1)因特殊原因无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

(2)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3)少数低保、建卡贫困户家庭学生、残疾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

(4)因本人重病、家庭突发变故等其它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工作安排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3),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优抚对象证明复印件,低保、建卡、残疾证或孤儿的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确认书等,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获奖情况等)。经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签署意见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控制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千分之五,并按照学费减免条件的相关规定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查、讨论。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各二级学院审核基础上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4.请各二级学院于4月2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到学生处李科君处。

三、工作要求

1.奖学金评定应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申报奖学金同学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并公示,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上报学生处,该项工作将作为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体现了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审核评定工作。

附件3: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doc

附件1:学习综合奖学金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2:学习综合奖学金审批表.doc

学生 处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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