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2上期18号)关于做好21-22 学年新生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1-12-31
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年新生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 2021/2022学年新生困难补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新生困难补助申请基本条件
1.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消防员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2.因本人重病、家庭突发变故、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残疾学生、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
二、工作安排
1.大一新生通过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临时补助--2021/2022 学年新生困难补助界面下申请,同时上传清晰证明材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优抚证明、孤儿残疾证明等)。经辅导员(班主任)在新学工系统审核后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原则上不超过新生总人数的千分之十五。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各二级 学院审核基础上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4.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3日前将相关申请通过新学工系统提交到学生处,并将申请表纸质材料盖章连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学生处存档。
5.已享受重庆籍建档立卡困难大学生学费减免同学不能再重复申请新生困难补助。
三、工作要求
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困难补助,体现了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本学院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重点关注孤儿等特别 困难同学,确保每个同学知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切实做好审核评定工作。
附件: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生处
2021年11月25日
(21-22上期18号)关于做好21-22 学年新生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rar
(21-22上期18号)关于做好21-22 学年新生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1-12-31
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年新生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 2021/2022学年新生困难补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新生困难补助申请基本条件
1.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消防员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2.因本人重病、家庭突发变故、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残疾学生、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
二、工作安排
1.大一新生通过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临时补助--2021/2022 学年新生困难补助界面下申请,同时上传清晰证明材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优抚证明、孤儿残疾证明等)。经辅导员(班主任)在新学工系统审核后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原则上不超过新生总人数的千分之十五。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各二级 学院审核基础上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4.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3日前将相关申请通过新学工系统提交到学生处,并将申请表纸质材料盖章连同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学生处存档。
5.已享受重庆籍建档立卡困难大学生学费减免同学不能再重复申请新生困难补助。
三、工作要求
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困难补助,体现了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排查本学院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重点关注孤儿等特别 困难同学,确保每个同学知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切实做好审核评定工作。
附件: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生处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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