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相关事宜的通知(1819学年下期3号)
2018-08-31
各二级学院:
新学期开学伊始,为做好新学期开学期间学生工作相关事宜,现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会议及班会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利用开学教师报到时间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并通知辅导员、班主任于9月1日召开班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开学学习动员、安全教育及补考学生考试纪律教育等工作。
二、学生报到情况统计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日15:00点前、9月2日21点前及9月3日15:00前按照以下格式收集汇总本学院当天的学生报到情况,报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
序号 |
学院 |
统计时间 |
应到人数 |
报到人数 |
未到人数 |
报到率(保留两位小数) |
未到原因(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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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到 |
电话报到(限已办理顶岗实习学生) |
旅途中 |
在家 |
未联系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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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X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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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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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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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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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开展2017/2018学年下期学习单项奖学金(学习优胜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科君老师处:
(1)所有获奖学生的《学习优胜奖学金审批表》纸质件(附件1);
(2)所有获奖学生的《学习进步奖学金审批表》纸质件(附件2);
(3)各学院的《学习优胜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件(附件3);
(4)各学院的《学习进步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件(附件4)。
3.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开展各类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到从严评审、程序规范、宁缺毋滥。学校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以予纪律处理,并与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成绩严格挂钩。
四、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收集核对工作
为保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4日前将本学院全部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人数(含重庆市外建卡学生,包括2018级新生)报送至学校资助中心李科君老师处。同时,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学生贫困信息,并留纸质档案备查。
五、2017/2018学年下期主题班会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如实统计各班上期学生主题班会开展情况,按20%的比例评选出先进班级,并于9月14日前将评选结果(先进班级及班主任名单纸质及电子文档、主题班会开展班级总结及记录情况)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
六、学生证补办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同学,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学生证及火车半价优惠卡办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并收齐照片后,于9月30日之前交于学生处办理。
七、班主任(辅导员)信息更新备案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学期因各种原因调整变动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含通讯号码变动)的情况于9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备案(包括在开学前提交名单后迎新期间出现变动的2018级新生班主任、辅导员),并提供调整后新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的电话和工号等信息,便于更新通讯录和调整学生工作系统权限等工作。
八、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回收工作
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9月14日之前将各班级(包括2018级新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以学院为单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科君老师处录入系统。此项工作涉及学生重大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反复提醒学生,认真核实回执回收情况,避免出现因工作疏忽造成学生无法缴清学费的情况。
学生处
2018年8月31日
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相关事宜的通知(1819学年下期3号)
2018-08-31
各二级学院:
新学期开学伊始,为做好新学期开学期间学生工作相关事宜,现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会议及班会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利用开学教师报到时间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并通知辅导员、班主任于9月1日召开班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开学学习动员、安全教育及补考学生考试纪律教育等工作。
二、学生报到情况统计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日15:00点前、9月2日21点前及9月3日15:00前按照以下格式收集汇总本学院当天的学生报到情况,报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
序号 |
学院 |
统计时间 |
应到人数 |
报到人数 |
未到人数 |
报到率(保留两位小数) |
未到原因(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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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到 |
电话报到(限已办理顶岗实习学生) |
旅途中 |
在家 |
未联系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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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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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开展2017/2018学年下期学习单项奖学金(学习优胜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科君老师处:
(1)所有获奖学生的《学习优胜奖学金审批表》纸质件(附件1);
(2)所有获奖学生的《学习进步奖学金审批表》纸质件(附件2);
(3)各学院的《学习优胜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件(附件3);
(4)各学院的《学习进步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件(附件4)。
3.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开展各类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到从严评审、程序规范、宁缺毋滥。学校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以予纪律处理,并与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成绩严格挂钩。
四、建档立卡学生信息收集核对工作
为保证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4日前将本学院全部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人数(含重庆市外建卡学生,包括2018级新生)报送至学校资助中心李科君老师处。同时,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学生贫困信息,并留纸质档案备查。
五、2017/2018学年下期主题班会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如实统计各班上期学生主题班会开展情况,按20%的比例评选出先进班级,并于9月14日前将评选结果(先进班级及班主任名单纸质及电子文档、主题班会开展班级总结及记录情况)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
六、学生证补办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同学,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学生证及火车半价优惠卡办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并收齐照片后,于9月30日之前交于学生处办理。
七、班主任(辅导员)信息更新备案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学期因各种原因调整变动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含通讯号码变动)的情况于9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备案(包括在开学前提交名单后迎新期间出现变动的2018级新生班主任、辅导员),并提供调整后新班主任(辅导员)老师的电话和工号等信息,便于更新通讯录和调整学生工作系统权限等工作。
八、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回收工作
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9月14日之前将各班级(包括2018级新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以学院为单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科君老师处录入系统。此项工作涉及学生重大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反复提醒学生,认真核实回执回收情况,避免出现因工作疏忽造成学生无法缴清学费的情况。
学生处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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