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补遗工作的通知(1819学年上期33号)
2019-01-0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评估工作,现将2018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补遗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按期完成:
一、截止2019年1月,根据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显示,各二级学院2018级学生中还有298名学生未完成心理健康测评。为保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仔细核对落实未完成心理健康测评的学生是否为我校学籍学生,是否参军以及未参加普测原因,并在《2018级未完成心理测评学生反馈表》(附件)上注明,在2019年1月11日前反馈到团委和心理咨询室。
二、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力量,督促经核实的2018级在校在籍未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学生完成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完成时间须在2019年2月20日前,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三、经过本学期对2018级新生进行心理测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结合心理访谈的结果,初步筛选出自伤倾向重点关注人员。相关名单和工作要求将点对点发送到各二级学院学工委员处,相应学生信息只能告知学生科长和对应辅导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通知,同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保密。
联系人:兰天键(团委)手机17623278232,史文(心理咨询中心)手机15086967625,邮箱304912877@qq.com
附件:2018级未完成心理测评学生反馈表
学生处
2019年1月9日
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补遗工作的通知(1819学年上期33号)
2019-01-0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测、评估工作,现将2018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补遗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按期完成:
一、截止2019年1月,根据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显示,各二级学院2018级学生中还有298名学生未完成心理健康测评。为保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请各二级学院仔细核对落实未完成心理健康测评的学生是否为我校学籍学生,是否参军以及未参加普测原因,并在《2018级未完成心理测评学生反馈表》(附件)上注明,在2019年1月11日前反馈到团委和心理咨询室。
二、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力量,督促经核实的2018级在校在籍未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学生完成心理健康测评。心理健康测评完成时间须在2019年2月20日前,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三、经过本学期对2018级新生进行心理测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结合心理访谈的结果,初步筛选出自伤倾向重点关注人员。相关名单和工作要求将点对点发送到各二级学院学工委员处,相应学生信息只能告知学生科长和对应辅导员,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通知,同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严格保密。
联系人:兰天键(团委)手机17623278232,史文(心理咨询中心)手机15086967625,邮箱304912877@qq.com
附件:2018级未完成心理测评学生反馈表
学生处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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