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新生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1819学年上期8号)
2018-09-10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新生困难补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新生困难补助申请基本条件
1.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2.因本人重病、家庭突发变故、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残疾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
二、工作安排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优抚证明、孤儿残疾证明等)。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原则上不超过新生总人数的千分之六。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各二级学院审核基础上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4.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8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到学生处李科君处。
三、工作要求
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困难补助,体现了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审核评定工作。
附件:1.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 生 处
2018年9月10日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新生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1819学年上期8号)
2018-09-10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新生困难补助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一、新生困难补助申请基本条件
1.烈士、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等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
2.因本人重病、家庭突发变故、自然灾害或其它原因导致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3.残疾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
二、工作安排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优抚证明、孤儿残疾证明等)。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所在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并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原则上不超过新生总人数的千分之六。
3.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在各二级学院审核基础上进行资格条件复核。
4.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8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到学生处李科君处。
三、工作要求
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进行困难补助,体现了学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成长的关怀与支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审核评定工作。
附件:1.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学 生 处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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