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相关事宜的通知(1920上期05号)
2019-08-29
各二级学院:
新学期开学伊始,为做好新学期开学期间学生工作相关事宜,现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会议及班会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利用开学教师报到时间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并通知辅导员、班主任8月31日上午召开班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开学学习动员、安全教育及补考学生考试纪律教育等工作。
二、学生报到情况统计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于8月31日15:00点前、9月1日21点前及9月2日15:00前按照以下格式收集汇总本学院当天的学生报到情况,报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9月2日下午15:00后学生仍未全部报到的学院应于每天下午15:00向学生处汇报学生最新报到情况,直到学生全部报到为止。
序号 |
学院 |
统计时间 |
应到人数 |
报到人数 |
未到人数 |
报到率(保留两位小数) |
未到原因(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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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到 |
电话报到(限已办理顶岗实习学生) |
旅途中 |
在家 |
未联系上 |
其他 |
|||||||
1 |
三、学习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开展2018/2019学年下期学习单项奖学金(学习优胜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注:根据新修订的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学习进步奖学金评选标准改为学习成绩比上期进步十名以上且班级进步名次最多的前两名同学。
2.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科君老师处:
(1)所有获奖学生的《学习优胜奖学金审批表》纸质件(附件1);
(2)所有获奖学生的《学习进步奖学金审批表》纸质件(附件2);
(3)各学院的《学习优胜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件(附件3);
(4)各学院的《学习进步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件(附件4)。
3.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开展各类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到从严评审、程序规范、宁缺毋滥。学校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以予纪律处理,并与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成绩严格挂钩。
四、2018/2019学年下期主题班会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如实统计各班上期学生主题班会开展情况,按20%的比例评选出先进班级,并于9月13日前将评选结果(先进班级及班主任名单纸质及电子文档、主题班会开展班级总结及记录情况)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
五、学生证补办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同学,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学生证及火车半价优惠卡办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并收齐照片后,于9月30日之前交于学生处张苗老师处办理。
六、辅导员(班主任)信息和学生干部信息收集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统计填写《2019/2020学年上期全校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班级信息统计表》,2017和2018级班级信息并于9月13日前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2019级班级信息于9月25日前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
七、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回收工作
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9月13日之前将各班级(包括2019级新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以学院为单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科君老师处录入系统。此项工作涉及学生重大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反复提醒学生,认真核实回执回收情况,避免出现因工作疏忽造成学生无法缴清学费的情况。
学生处
2019年8月29日
关于做好新学期开学相关事宜的通知(1920上期05号)
2019-08-29
各二级学院:
新学期开学伊始,为做好新学期开学期间学生工作相关事宜,现将各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辅导员)工作会议及班会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利用开学教师报到时间召开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布置相关工作,并通知辅导员、班主任8月31日上午召开班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学生开学学习动员、安全教育及补考学生考试纪律教育等工作。
二、学生报到情况统计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于8月31日15:00点前、9月1日21点前及9月2日15:00前按照以下格式收集汇总本学院当天的学生报到情况,报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9月2日下午15:00后学生仍未全部报到的学院应于每天下午15:00向学生处汇报学生最新报到情况,直到学生全部报到为止。
序号 |
学院 |
统计时间 |
应到人数 |
报到人数 |
未到人数 |
报到率(保留两位小数) |
未到原因(人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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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到 |
电话报到(限已办理顶岗实习学生) |
旅途中 |
在家 |
未联系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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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要求开展2018/2019学年下期学习单项奖学金(学习优胜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注:根据新修订的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学习进步奖学金评选标准改为学习成绩比上期进步十名以上且班级进步名次最多的前两名同学。
2.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科君老师处:
(1)所有获奖学生的《学习优胜奖学金审批表》纸质件(附件1);
(2)所有获奖学生的《学习进步奖学金审批表》纸质件(附件2);
(3)各学院的《学习优胜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件(附件3);
(4)各学院的《学习进步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件(附件4)。
3.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开展各类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到从严评审、程序规范、宁缺毋滥。学校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以予纪律处理,并与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考核成绩严格挂钩。
四、2018/2019学年下期主题班会先进班级评选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如实统计各班上期学生主题班会开展情况,按20%的比例评选出先进班级,并于9月13日前将评选结果(先进班级及班主任名单纸质及电子文档、主题班会开展班级总结及记录情况)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
五、学生证补办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需要补办学生证的同学,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学生证及火车半价优惠卡办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并收齐照片后,于9月30日之前交于学生处张苗老师处办理。
六、辅导员(班主任)信息和学生干部信息收集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统计填写《2019/2020学年上期全校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班级信息统计表》,2017和2018级班级信息并于9月13日前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2019级班级信息于9月25日前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
七、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回收工作
根据市教委相关工作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9月13日之前将各班级(包括2019级新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以学院为单位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李科君老师处录入系统。此项工作涉及学生重大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反复提醒学生,认真核实回执回收情况,避免出现因工作疏忽造成学生无法缴清学费的情况。
学生处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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