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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1819学年上期18号)

2018-10-0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根据《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二级管理办法》、《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学生管理制度汇编》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安排

1.参加满意度测评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要求自行抽取:

1)参评学生人数:学生总人数1000-2000人的院、系按照总人数的10%抽取,学生总数2000人以上的院、系按照总人数的8%抽取,学生总数3000人以上的院、系按照总人数的6%抽取(实际抽取人数根据教室座位数进行适当调整)

2)参评学生要求能够覆盖该学院所有班级(含毕业年级班级)。

3)参评学生组成:各班班长、团支书和其它非学生干部。

2.请各二级学院汇总本学院参加评测学生名单,并于1012前将《参加院系学生工作满意度测评学生代表名单统计表》(附件1)发至学生处金慧玲老师OA邮箱。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抽取的学生代表名单是否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人员构成条件进行审核。

3.具体测评时间及地点:

学生满意度测评定于1017日下午14:00进行,测评人数及地点如下:

测评院、系

测评地点

测评院、系

测评地点

矿环学院

(约100人)

3129

财贸学院

(约168人)

3228

机械学院

(约168人)

3128

地测学院

(约100人)

3131

建筑学院

(约168人)

3130

电气学院

(约165人)

3230

信息学院

(约168人)

3132

艺设学院

(约168人)

3232

二、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

辅导员考核工作的考核对象为2017-2018学年中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同志(不含兼任学生管理干事的辅导员),2018年新进辅导员同志不参与考核。上学年因各种原因处于休假或请假期的同志不参与本次考核。

1.辅导员个人自评

请辅导员老师于1019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2)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学生活动中心)。所带班级有附加奖励分证明原始材料一并报送。

2.二级学院考核

请各教学学院于1019前完成对本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并将《辅导员工作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表》(附件4)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

3.学生代表评议

1)学生代表评议人员由辅导员上学年所管理班级学号尾数为148数字的学生组成(辅导员管理班级数量在2个及其以下的抽取学生学号尾数为13478的学生参加),如上学年管理班级已经全部毕业的辅导员抽取目前所管理班级的学生参与测评。请各学院学生管理干事汇总本学院辅导员所带学生参加评议人员名单,并于1012前将《参加辅导员评议学生代表名单统计表》(附件3)发至学生处金慧玲老师OA邮箱。

2)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学生代表评议定于 1018日下午14:30进行,评议地点安排如下:

评议对象

评议地点

评议对象

评议地点

杨诗涵(175

3117

宁晓霞(183

3218

倩(142

3118

197

3219

詹玲玲

207

3119

许杰

228

3220

陈力立(187

3120

李可

230

3221

赖诗洋(184

3121

孙宝明

135

3222

谢军

90

3122

谢文波(179

3223

曹洪杰

177

3124

李星霖(204

3224

罗来林(202

3128

何炘

193

3227

直(199

3129

225

3228

邹娟娟(168

3130

243

3230

杨早梅(191

3131

媛(203

3231

周敏

171

3132

鑫(149

3232

邵明伟(226

3214

吉(181

3205

陈梦园

217

3215

余齐琴

71

3207

廖清科

247

3216

彭馨仪

146

3208

胡佩

155

3217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参加各项测评的学生自带书写工具准时参加。

2.各项学生测评均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但对各学院学生参评情况将进行签到考核,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各项学生测评工作。

3.请各二级学院通知计划在测评时间和测评教室开展班会和团课的班级提前调整时间和地点,不要与学校测评安排冲突。

                                                                                                                       学生处

 

                                                              2018109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1819学年上期18号)

2018-10-09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根据《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二级管理办法》、《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学生管理制度汇编》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学校将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辅导员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安排

1.参加满意度测评的学生由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要求自行抽取:

1)参评学生人数:学生总人数1000-2000人的院、系按照总人数的10%抽取,学生总数2000人以上的院、系按照总人数的8%抽取,学生总数3000人以上的院、系按照总人数的6%抽取(实际抽取人数根据教室座位数进行适当调整)

2)参评学生要求能够覆盖该学院所有班级(含毕业年级班级)。

3)参评学生组成:各班班长、团支书和其它非学生干部。

2.请各二级学院汇总本学院参加评测学生名单,并于1012前将《参加院系学生工作满意度测评学生代表名单统计表》(附件1)发至学生处金慧玲老师OA邮箱。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抽取的学生代表名单是否符合本通知中规定的人员构成条件进行审核。

3.具体测评时间及地点:

学生满意度测评定于1017日下午14:00进行,测评人数及地点如下:

测评院、系

测评地点

测评院、系

测评地点

矿环学院

(约100人)

3129

财贸学院

(约168人)

3228

机械学院

(约168人)

3128

地测学院

(约100人)

3131

建筑学院

(约168人)

3130

电气学院

(约165人)

3230

信息学院

(约168人)

3132

艺设学院

(约168人)

3232

二、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

辅导员考核工作的考核对象为2017-2018学年中担任辅导员工作的同志(不含兼任学生管理干事的辅导员),2018年新进辅导员同志不参与考核。上学年因各种原因处于休假或请假期的同志不参与本次考核。

1.辅导员个人自评

请辅导员老师于1019前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辅导员工作考核自评表》(附件2)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学生活动中心)。所带班级有附加奖励分证明原始材料一并报送。

2.二级学院考核

请各教学学院于1019前完成对本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并将《辅导员工作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表》(附件4)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学生处金慧玲老师处。

3.学生代表评议

1)学生代表评议人员由辅导员上学年所管理班级学号尾数为148数字的学生组成(辅导员管理班级数量在2个及其以下的抽取学生学号尾数为13478的学生参加),如上学年管理班级已经全部毕业的辅导员抽取目前所管理班级的学生参与测评。请各学院学生管理干事汇总本学院辅导员所带学生参加评议人员名单,并于1012前将《参加辅导员评议学生代表名单统计表》(附件3)发至学生处金慧玲老师OA邮箱。

2)具体时间、地点安排:

学生代表评议定于 1018日下午14:30进行,评议地点安排如下:

评议对象

评议地点

评议对象

评议地点

杨诗涵(175

3117

宁晓霞(183

3218

倩(142

3118

197

3219

詹玲玲

207

3119

许杰

228

3220

陈力立(187

3120

李可

230

3221

赖诗洋(184

3121

孙宝明

135

3222

谢军

90

3122

谢文波(179

3223

曹洪杰

177

3124

李星霖(204

3224

罗来林(202

3128

何炘

193

3227

直(199

3129

225

3228

邹娟娟(168

3130

243

3230

杨早梅(191

3131

媛(203

3231

周敏

171

3132

鑫(149

3232

邵明伟(226

3214

吉(181

3205

陈梦园

217

3215

余齐琴

71

3207

廖清科

247

3216

彭馨仪

146

3208

胡佩

155

3217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参加各项测评的学生自带书写工具准时参加。

2.各项学生测评均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但对各学院学生参评情况将进行签到考核,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各项学生测评工作。

3.请各二级学院通知计划在测评时间和测评教室开展班会和团课的班级提前调整时间和地点,不要与学校测评安排冲突。

                                                                                                                       学生处

 

                                                              201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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