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819学年国家助学金第二次评审工作的通知(1819学年下期05号)
2019-03-07
各二级学院:
2018/2019学年上期国家助学金已发放完毕,在发放过程中共有7名学生因受处分、退学、休学等原因被取消受助资格,并停发剩余助学金,共计10500元。现将扣发助学金同学名单予以公示并针对剩余金额重新开展第二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此次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取消受助资格学生名单公示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取消金额 |
取消事由 |
发文时间 |
1 |
张茫 |
造价166 |
1000 |
打架斗殴 |
2018-11-22 |
2 |
何行船 |
化工171 |
1500 |
寝室违纪 |
2018-12-12 |
3 |
陈红江 |
建筑173 |
2000 |
违章用电 |
2018-12-27 |
4 |
莫时钦 |
建筑173 |
1500 |
违章用电 |
2018-12-27 |
5 |
范琴 |
宝玉石181 |
2000 |
2019年下期休学 |
2019-03-01 |
6 |
李芳行 |
信工181 |
1000 |
2019年下期退学 |
2019-03-01 |
7 |
郑付兵 |
信工181 |
1500 |
2019年下期退学 |
2019-03-01 |
二、资助名额及金额
每个二级学院推选1名同学共计8名同学,由学校资助中心评审出符合条件的困难同学5名,4人给予国家助学金2000元整,1人给予国家助学金2500元整。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15日17点前将本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交学生处,所有纸质材料交李科君老师处,所有需报送的电子文档请通过OA邮箱或QQ文件发送给李科君老师。
(二)各二级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材料应包括的内容
1.各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
2.每名初审合格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3.《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文档。
(三)国家助学金表格填写说明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除签名落款部分必须手写外其余部分均使用打印。
2.《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中院(系)、专业两栏均必须填写学校统一规定的二级学院或专业全称(有专业方向的用括号注明);助学金等级请统一使用“√”(使用“插入特殊符号”功能可实现)符号表明;入学年月应填写“20XX年9月”;请按照第一关键词“专业”、第二关键词“班级”的顺序排序。
3.请务必保持表格原有格式,不得删减、修改表格。
(四)评比标准
国家助学金其余各方面评选标准参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该细则已收录至2018年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 生 处
2019年3月7日
关于开展1819学年国家助学金第二次评审工作的通知(1819学年下期05号)
2019-03-07
各二级学院:
2018/2019学年上期国家助学金已发放完毕,在发放过程中共有7名学生因受处分、退学、休学等原因被取消受助资格,并停发剩余助学金,共计10500元。现将扣发助学金同学名单予以公示并针对剩余金额重新开展第二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此次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取消受助资格学生名单公示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取消金额 |
取消事由 |
发文时间 |
1 |
张茫 |
造价166 |
1000 |
打架斗殴 |
2018-11-22 |
2 |
何行船 |
化工171 |
1500 |
寝室违纪 |
2018-12-12 |
3 |
陈红江 |
建筑173 |
2000 |
违章用电 |
2018-12-27 |
4 |
莫时钦 |
建筑173 |
1500 |
违章用电 |
2018-12-27 |
5 |
范琴 |
宝玉石181 |
2000 |
2019年下期休学 |
2019-03-01 |
6 |
李芳行 |
信工181 |
1000 |
2019年下期退学 |
2019-03-01 |
7 |
郑付兵 |
信工181 |
1500 |
2019年下期退学 |
2019-03-01 |
二、资助名额及金额
每个二级学院推选1名同学共计8名同学,由学校资助中心评审出符合条件的困难同学5名,4人给予国家助学金2000元整,1人给予国家助学金2500元整。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15日17点前将本学院国家助学金初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交学生处,所有纸质材料交李科君老师处,所有需报送的电子文档请通过OA邮箱或QQ文件发送给李科君老师。
(二)各二级学院报送国家助学金材料应包括的内容
1.各学院《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
2.每名初审合格学生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3.《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文档。
(三)国家助学金表格填写说明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除签名落款部分必须手写外其余部分均使用打印。
2.《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中院(系)、专业两栏均必须填写学校统一规定的二级学院或专业全称(有专业方向的用括号注明);助学金等级请统一使用“√”(使用“插入特殊符号”功能可实现)符号表明;入学年月应填写“20XX年9月”;请按照第一关键词“专业”、第二关键词“班级”的顺序排序。
3.请务必保持表格原有格式,不得删减、修改表格。
(四)评比标准
国家助学金其余各方面评选标准参照《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该细则已收录至2018年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 生 处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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