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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公寓安全隐患自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1920学年上期37号)

2020-01-02

各二级学院、各公寓、全体住宿学生:

年终岁尾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做好防火及安全用电工作,关系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的发展稳定。近期全国多地多个高校发生火情火灾,为保障我校学生住宿安全,请各二级学院加强防火管理、做好寝室防火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各公寓加大检查及处理力度、全体住宿学生提高防火安全意识遵守安全纪律。

1.寝室内严禁存放或使用酒精炉、液化气炉、蜡烛等明火器具;严禁存放或使用各类违禁电器:热得快、电热毯、电热锅、电煮锅、电磁炉、电饭煲等,无国家 3C 认证的电器,300W 以上的其他电器(经允许低于1000W的电热水壶、电吹风除外)。

2.重点自查及时整改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电源插座、有电线路等),插座排插要使用有国家3C认证的合格产品,不用时要及时断电。

3.自查锂电池充电设备(充电宝、笔记本电池、手机等),已经损坏的充电宝、电池等要及时清理。充电宝不用时一定不要与衣物、书籍、毛绒玩具和化妆品等易燃物存放在一起,不要长时间给充电宝充电。

4.自查饮水机是否放置在阳台,低于1000W的电热水壶、电吹风是否在阳台使用。

5.不在寝室吸烟,保持寝室门前整洁畅通,保持各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楼道、消防通道等。

2020年1月2日至5日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所住寝室(包括留学生寝室)进行全覆盖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规行为进行教育整改,清除违禁电器及明火器具。2020年1月6日起保卫处、公寓管理科、新大正物业联合开展大检查,发现影响消防安全事项的集体或个人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并组织违规违纪人员集中安全学习。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月2日

关于做好学生公寓安全隐患自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1920学年上期37号)

2020-01-02

各二级学院、各公寓、全体住宿学生:

年终岁尾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做好防火及安全用电工作,关系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学校的发展稳定。近期全国多地多个高校发生火情火灾,为保障我校学生住宿安全,请各二级学院加强防火管理、做好寝室防火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各公寓加大检查及处理力度、全体住宿学生提高防火安全意识遵守安全纪律。

1.寝室内严禁存放或使用酒精炉、液化气炉、蜡烛等明火器具;严禁存放或使用各类违禁电器:热得快、电热毯、电热锅、电煮锅、电磁炉、电饭煲等,无国家 3C 认证的电器,300W 以上的其他电器(经允许低于1000W的电热水壶、电吹风除外)。

2.重点自查及时整改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电源插座、有电线路等),插座排插要使用有国家3C认证的合格产品,不用时要及时断电。

3.自查锂电池充电设备(充电宝、笔记本电池、手机等),已经损坏的充电宝、电池等要及时清理。充电宝不用时一定不要与衣物、书籍、毛绒玩具和化妆品等易燃物存放在一起,不要长时间给充电宝充电。

4.自查饮水机是否放置在阳台,低于1000W的电热水壶、电吹风是否在阳台使用。

5.不在寝室吸烟,保持寝室门前整洁畅通,保持各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楼道、消防通道等。

2020年1月2日至5日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所住寝室(包括留学生寝室)进行全覆盖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规行为进行教育整改,清除违禁电器及明火器具。2020年1月6日起保卫处、公寓管理科、新大正物业联合开展大检查,发现影响消防安全事项的集体或个人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纪律处分并组织违规违纪人员集中安全学习。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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