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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结题办法

发布时间:2018-01-26 13:33  浏览次数:

院属各二级院、系、部:

根据《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工程职院发〔2013〕44 号文件)规定,院级课题结题具体要求为:

一、课题负责人向所在院、系、部提交结题申请,并提交课题验收登记表、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专利、实物等形式的研究成果。并将书面结题申请提前五天交科技处。

二、由二级院、系、部统一组织,成立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课题验收组,以会议结题形式对本部门的院级课题进行结题,结题会需科技处负责人或相关老师参加。

三、研究成果的最低要求为:一般课题与自筹经费课题在公开刊物与院刊各发表一篇论文或在院刊发表两篇论文;重点课题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一篇或公开刊物发表两篇及以上研究成果论文。一般课题研究期为一年,应在两年内结题;重点课题研究期为两年,应在三年内结题。过期将取消其资格。

四、院、系、部将符合结题条件的课题结题材料、结题汇报PPT及专家组验收意见送科技处存档,科技处颁发结题证书。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