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2013年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启动,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及类型
1.选题范围:选题应立足于解决我院面临的实际问题,紧紧围绕学院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教学探索、“双师型”与“双师素质”队伍建设、学术科研团队建设、双证书人才培养、院系两级管理、探索应用本科办学、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以及煤矿安全防治技术、矿山产品开发、复杂机电集成系统研究、先进制造技术与数字化网络化制造、虚拟仿真技术与实验、建筑工程装备、专业应用技术等工程技术类课题和经济管理、人文艺术、校园文化建设等人文社科开展科学研究,同时为申报纵向课题和开展横向合作研究奠定基础。
2.课题类型:按研究领域,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分为人文社会科学(含教育教学)和科学技术类;按课题等级,分为院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2013年院级科研课题拟立项数量30项,其中院级重点课题7项。
3.经费资助:院级重点课题每项资助金额2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金额1000元。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较好科研基础的我院在册教职工均可申报;
2.重点支持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获得中级职称的青年教师申报;
3.愿意将科研成果归属我院的外聘兼职教师也可申报;
4.已承担批准立项的院级科研课题又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院级课题。
三、申报要求
1.同一课题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两个项目,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的课题不得超过两项。
2.研究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方案设计,有明确的预期成果,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3.研究成果具有推广价值、可操作性强。
4.鼓励团队协作,可跨系(部)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一般3~5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
5.课题研究时间原则上为一年,最长不宜超过二年。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课题负责人按课题申报类别,填写院级课题立项申请书(可在科技处网页下载),报对应的学科组(各学科组按专业设在相应各院、系(部))审核并在院、系(部)汇总。
2.科技处不直接受理个人单独申请,由二级院、系(部)组织申请,各二级院、系(部)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选,数量为2~4项。
3.立项申请书经各学科组审核盖章后汇总,后报送科技处(高教所),每个申报题目提供纸质及电子文档一份(自存一份)。
4.由科技处(高教所)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对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与可行性、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研究实力、项目实施方案及条件等进行审查,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确定立项课题。
5.立项审查结果在学院科技处(高教所)网上公示三天。
6.行文下达院级科研课题立项通知书。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至2013年10月15日。
请各单位加强对2013年院级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切实提高课题申报质量。
科技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六日